药学院党总支联系党外人士制度

发布时间:2009-11-10浏览次数:606

  •     联系党外人士是我党的优良传统,也是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贯彻党委有关指示,认真做好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,促进教学、科研、人才培养、学科建设等工作的开展,特建立党总支联系党外人士制度。
        1、鉴于本院院长是党外人士,党总支与其联系更为密切。对学校党委和行政以及党总支的重要决议、决定注重向党外人士进行通报,并听取其意见。
        2、对学院领导班子配备、充实、调整,院后备干部人选确定,教研室主任、科以上干部遴选聘任,广泛征求党外人士的意见,听取他们的反映和建议,充分吸纳其中合理的意见。
        3、党总支委员、党支委每人相对固定联系1-2位党外人士,联系情况报总支备案。
        4、在党员民主评议前或中层民主生活会前,必须广泛听取党外人士对党总支、党支部以及党员个人的意见和建议。
        5、把党总支委员、党支部委员联系党外人士制度列入党总支、党支部目标管理的指标体系,每年考核评估一次。
     
     
    药学院党总支
    二○○六年三月二十日